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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为新增床位发放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0-01-09 11:39:43
 
 

  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年初的重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代春兰提交了《关于推广施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建议建立集医疗护理、康复理疗等为一体的老年养护中心,为更多老人提供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该建议由市重庆卫生健康委办理,并进行了答复。目前,重庆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机构新增床位给予10000/张的建设补贴,对利用租赁产权建设的医养结合机构新增床位给予5000/张的建设补贴,并对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建议推进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需求

  “意识不够,机构设施不全,服务队伍薄弱,质量欠缺……”代春兰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养老服务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比如,护理型床位数总体上还远远满足不了老龄化加剧的需求。而社区托老所绝大多数都不具备托老服务功能。加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

  为给重庆更多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代春兰建议,在重庆主城或其他区县内相继建立多个类似于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的集医疗护理、康复理疗、养生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老年护养中心。

  同时,在原有医保报销基础上,将医养中心护理院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报销范围;按照国家政策,按床位对护理中心给予经济补偿。

 

  促进产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机构补贴1万元/床位

  该建议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办理,并复函代表。

  复函显示,重庆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等法规政策,对医养结合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医养结合扶持政策。

  针对代春兰代表提出的政策及财政支持,重庆已明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保障老年人获得康复医疗保险服务。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机构新增床位给予10000/张的建设补贴,对利用租赁产权建设的医养结合机构新增床位给予5000/张的建设补贴,并对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5月,重庆遴选了医疗、养老、护理、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等5个重点领域的36名专家和领军人物,组成了医养结合专家委员会,为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撑。9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合作1095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支持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采取建立老年病科、护理院、养护中心、举办养老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形式,提供托老养老及医养结合服务。

  如重医附一院成立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市十三院整体转型为市老年病医院,大足区人民医院等区县级医院增设老年护养中心。

  2019年,按照“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合作109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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